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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杨飞云一行赴国能煤炭经营公司(销售集团)

及国能国神公司洽谈业务

作者:煤炭运销分公司 刘硕予    点击:2071次    字数:679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5日   

2024年1月9日,集团公司董事长杨飞云、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兼总经济师胡贵元,集团总经理助理兼煤炭运销分公司总经理贾国平、煤炭运销分公司副总经理明干巴雅尔等一行4人赴北京,拜访国能煤炭经营公司(销售集团)及国能国神公司,并进行了座谈交流。国家能源集团副总工程师兼煤炭经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小奇,国能煤炭经营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沈健,国能国神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长陈艾、党委副书记兼总经理陈建强等,分别与董事长杨飞云一行进行了座谈交流。

在与国能煤炭经营公司的座谈会上,该公司董事长刘小奇对双方多年来的合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双方就2024年煤炭销售等相关事宜进行了深入交流,并达成了重要共识。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2024年在天隆公司与国能销售集团签订200万吨中长期合同及200万吨原料煤合同的基础上增订300万吨代理采购模式合同。增订的300万吨代理采购模式合同将由天隆公司经神朔铁路发往黄骅港进行销售,较于之前的运输销售模式,新模式可以大幅节约运输成本等各项费用约60元/吨,按300万吨发运量计算,新模式预计将为公司节约运输成本1.8亿元,与往年相比,可增加净利润1.8亿元。

在与国能国神公司的座谈会议上,该公司董事长陈艾表示,将全力支持天隆公司在孤山集装站煤炭发运工作,共同推动孤山集装站的发展。天隆公司也应该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确保2024年站台发运量,为提升经济效益作出贡献。

此次拜访交流进一步加深了集团公司与国能煤炭经营公司及国能国神公司的合作,为集团公司2024年煤炭销售开辟了新模式,为孤山集装站2024年煤炭发运工作落实好煤源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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